审批对象:市辖区持有农业机械的所有人。
许可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、《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》、《拖拉机登记规定》、《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安全监理规定》、《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》、《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监理检验技术规范》。
申请条件:申请注册登记的,初次领取牌证的拖拉机、联合收割机
已经注册登记的拖拉机、联合收割机每年定期检验。
申请材料:所有人提交的行驶证。
许可程序:农机监理人员对检验数据应认真分析、按照初次检验和年度检验区别、根据检验类型对农业机械逐项确认,并签署整机检验评判结论、核发检验合格标志。
告之方式:电话告知
受理单位:阜新农机监理所